时间:2019-12-09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河曲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补充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河曲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
补充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巩固我县脱贫成效,持续提升脱贫攻坚成色,根据省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统筹整合资金补充实施方案编制及报备工作的通知》(晋统筹办〔2018〕2号)精神,我县按规定对原实施方案进行了补充。
一、基本要求
按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实际需要,对2019年8月31日后接到据实结算转移支付等资金没有整合到方案的,统筹整合用于实施扶贫项目,并按程序编制补充实施方案。
二、补充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范围和规模:
补充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7.5万元;
共计补充统筹整合资金67.5万元。
三、目标任务和资金投向
补充统筹整合资金67.5万元共实施扶贫项目2个:
1.沙泉乡2019年杂粮加工项目14.8万元
2.2019年田巨峁整沟治理提水灌溉项目52.7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实施,规范管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项目实施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项目公示制、项目监理制、政府采购管理制、跟踪监督检查制等,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竣工后,项目实施部门要积极组织竣工验收。
(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各涉农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绩效考核,奖优罚劣。项目实施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长负责制,各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积极参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监督。整合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县政府组织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乡镇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
附件: 2019年度河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年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