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8 大 中 小 来源: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填写) |
1 |
河曲县西口镇2024年人畜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
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科村 |
河曲县西口镇人民政府 |
山西邑洁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代码:2407-140930-89-01-286456),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人居粪污沉淀池、畜禽粪污沉淀池、固液分离车间、人居粪污污水处理站、畜禽粪污污水处理池、堆肥车间及污水处理站设备间、办公附属用房、门房、地磅、洗车平台等附属设施。建设规模年处理能力5万吨人畜粪污,项目用地面积8488.13㎡,项目总投资617.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 |
1.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粪污沉淀池臭气、固液分离车间臭气、污水处理站臭气设置强制通风设施以保持各池体及车间微负压收集臭气,经“酸喷淋+碱喷淋+生物除臭塔”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堆肥车间臭气设置强制通风设施以保持车间微负压收集臭气,经“酸喷淋+碱喷淋+生物除臭塔”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洗车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人居粪污分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A/O工艺处理后,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灌溉水质要求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用水;畜禽粪污分离污水经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后产生的沼液在周边农田综合利用;除臭系统废水经酸碱中和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置隔声措施;确保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液分离粪渣经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后,作为熟粪外售周边种植户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后的熟粪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6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中相关要求。 5.严格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在防沙、治沙方面,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以林草植被建设为主的综合措施,加强地表覆盖,减少尘源。 6.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应急预案,增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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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0350-7222168 邮箱:hqxspjtz@163.com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2日 |
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