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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非常任委员遴选公告

 时间:2024-03-28       大    中    小      来源:河曲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按照工作安排,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河曲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非常任委员(以下简称非常任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等机构中法律实务工作者、专家学者;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机关法制股(室)工作人员和资深行政执法人员;医疗卫生、建筑规划、财政税收审计、农林水牧等专业领域专家;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非常任委员的任期  

  非常任委员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  

  三、非常任委员的职责  

  非常任委员是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参加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审查会议,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就行政复议工作中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 

  四、非常任委员的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2.品行高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持独立公正办案原则;  

  3.遵守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委员守则以及行政复议委员会其他相关规定。能够积极接受指定,并保证行政复议办案时间;  

  4.具有丰富的处理实务问题经验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在所在行业或者领域具有较高的评价;  

  5.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行业纪律处分,无不良品行记录;  

  6.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人员还应同时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律师:执业律师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C证及以上,执业时间三年以上;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  

  2.法律教学工作者:有相应的时间从事案件审议工作;  

  3.行政机关法制股(室)工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4.行政执法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五年以上;业务能力强,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5.医疗卫生、建筑规划、财政税收审计、农林水牧等领域的专家: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熟悉本领域相关法律知识。  

  五、应聘方式  

  报名者登录河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河曲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担任非常任委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等复印件。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推荐的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个人自荐的不需要加盖公章。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4月5日,报名者于2024年4月5日前将纸质文件报送至河曲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邮箱(xzhqsfxz@163.com)。 

附件:
  1、河曲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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