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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年中调整)实施方案

 时间:2020-08-31       大    中    小      来源: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曲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年中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河曲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年中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为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扶贫脱贫长效机制,确保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逐步能致富,全面建设小康路上不落一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扶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脱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精神,我县已按规定编制2020年整合方案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但在实施过程中,因实际收到资金与省市财政下达资金数存在偏差、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项目预算与实际实施存在偏差等原因,对原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统筹整合范围 

  整合的范围是中央、、市、县财政安排的统筹整合范围内资金。重点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补助车辆购置税资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2020计划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共计17961.90352万元,现调整统筹整合19533.4038万元,增加1571.50028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中央财政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5907.1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6863.745317万元,增加956.645317万元(增加原因是:计划统筹5907.1万元是年初参照去年统筹基数的计划数,6863.745317万元是今年年中实际统筹数),调整变化具体情况为: 

  1)中央补助车辆购置税资金(第一批)965万元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965万元,现统筹965万元,无调整; 

  2)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4711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5087万元,增加376万元,主要原因是资金实际到位数增加 

  3)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52.5万元,现统筹52.5万元,无调整; 

  4)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163万元,现统筹163万元,无调整; 

  5)中央旅游基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15.6万元,统筹15.6万元,无调整; 

  6)增加统筹整合2020年第一批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7.3994万元; 

  7)增加统筹整合第二批中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82万元; 

  8)增加统筹整合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第二批)补助资金9.78万元; 

  9)增加统筹整合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2.24万元; 

  10)增加统筹整合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49.225917万元。 

  2.省级财政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1581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2247.7659万元,增加666.7659万元,调整变化具体情况为: 

  1)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150万元,统筹150万元,无调整; 

  2)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562万元统筹整合562万元,调整; 

  3)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439万元,现统筹整合439万元,调整; 

  4)2020年交通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430万元统筹整合430万元,调整; 

  5)增加统筹整合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补助资金82.7659万元; 

  6)增加统筹整合省级专项扶贫资金584万元 

  3.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级财政资金395.3万,现调整为统筹整合728.1万元,增加332.8万元,调整变化具体情况为: 

  1)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浅山丘陵区特色经济林)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366.9万元,统筹366.9万元,无调整; 

  2)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14.4万元调整为统筹整合347.2万元,增加332.8万元,增加原因为实际到位数增加; 

  3)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14万元,现统筹整合14万元,调整; 

  4.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扶贫资金10078.503516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9693.792583万元,减少384.710933万元。调整变化具体情况为: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29.4万元,统筹29.4万元,无调整; 

  2)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50万元统筹整合50万元,调整; 

  3)2017-2018年度结余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2174.69576万元,现统筹整合2174.69576万元,调整; 

  4)2020年县级专项扶贫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5800 

  万元,现统筹整合5800万元,调整; 

  5)富硒产业发展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500万元,统筹整合500万元,调整; 

  6)2019年度结余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466.558575万元,现调整为816.195561万元,增加349.636986万元,资金原因是收回2019年结余资金增加; 

  7)统筹其他县级财政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1057.849181万元,现调整为297.701262万元,原因为按照实际需要调整; 

  8)增加统筹整合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5.8万元。 

      三、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调整后的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规模19533.4038万元,对应调整具体实施项目,调整后的实施项目为大类467个项目。 

  1.特色产业扶贫巩固提升行动2020年度总投资6431.9427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5795.9427万元,其他资金636万元,共安排392个项目。具体如下: 

  1)特色农业扶贫行动开展有机旱作农业,延长产业链,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扶贫产业项目的奖补力度,落实好惠民政策和产业奖补政策,实施好重点产业项目,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跟踪监管、问效,落实跟踪审计制度和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加快农业扶贫产业园区建设,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生态农业,引导贫困村开展农产品注册商标、申报等工作,努力促进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格局。 

  2)特色农业扶贫行动(畜牧部分)。引导发展牛、驴养殖,做好补贴工作。依托新大象公司和县级养殖业龙头企业改善养殖基础设施。 

  3)光伏扶贫加强光伏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已建成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发电,及时结算电费收入,确保有光伏扶贫项目的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年增收6万元以上,所涉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同时,规范光伏收益的管理和使用,出台光伏扶贫收益细化意见。 

  按照公益岗位、公益事业、奖励和补助等方式进行光伏收益二次分配,鼓励贫困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重点向老弱病残人口倾斜,做到收益分配有目标、有针对、有激励,更好地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防止出现“平均分配”“泛福利化”等问题。 

  4)电商扶贫支持电商企业建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培育“互联网+特色农业”品牌,加强村干部、致富带头人电商知识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村培训2名以上电商应用人才和信息员。引导和支持贫困户开设网店、通过电商推销农产品。引导电商资源、大中型企业、专业协会与贫困户网店开展对接,采取收购农副产品、提供就业机会、资金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增收,打通农产品销售最后一公里,让贫困群众从产业发展中受益。 

  5)旅游扶贫开展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引导扶持有条件的村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园艺业、休闲渔业等特色产业,大力扶持发展农家乐等休闲旅游项目,增加农民收入。 

  2.培训就业巩固提升行动。2020年度总投资238.8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238.8万元,共安排3个项目。 

  6)在提升技能上发力。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结合贫困人口就业需要、技能需求,按照全员培训的目标,精准对接贫困人口技能培训与雇工需求,创新培训模式,拓展培训内容,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步逐户建立培训就业档案。做到应培尽培 

  7)在促进就业上发力。通过发展乡村产业项目、建设扶贫车间、开发公益性岗位、有组织劳务输出等方式,为贫困人口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工资性收入。同时,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强化针对性信息服务,提高安置点劳务组织化程度,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依托各类劳务协作机制,动员相关市场主体,为搬迁群众提供集中就业帮扶、省内外对接、点对点劳务对接等服务。 

  8)在政策落实上发力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1662号)文件精神,落实就业扶贫各项政策补贴情况,重点核查补贴是否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按照要求发放到位。 

  9)出台扶贫车间认定管理办法。鼓励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拓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渠道,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贫困劳动力稳就业促增收助脱贫。 

  3.生态扶贫巩固提升行动。2020年度总投资8611.3345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5311.3345万元,其他渠道筹措资金3300万元,共安排8个项目。 

  10)加强对造林合作社的管理。出台2020年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带动的贫困人口真实有效,工资总额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实施生态建设项目,带动贫困人口参与施工劳动来获取劳务报酬;通过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增加贫困人口的政策性收入;通过生态公益护林岗位、天保护林岗位使贫困人口得到稳定的工资性收入。 

  4.完善基础设施巩固提升行动。2020年度总投资8010.0266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8010.0266万元,共安排63项目。其中: 

  11)交通扶贫:安排15个项目,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形成农村地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全面实施“村村通班车”工程,县乡道及客班车通达线路的安全隐患及时治理,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质量,提高抗灾能力。 

  12)水利扶贫:安排48个项目,通过改造输水能力、延伸供水管网、布设配水管网等工程措施,提升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继续落实好供水补贴政策,把水价补贴到位,确保村民吃水不超过3元钱/吨。加强对水利水保专业队的管理,出台2020年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带动的贫困人口真实有效,工资总额达到规定要求。 

  5.公共服务巩固提升行动。2020年度总投资177.3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77.3万元,共安排1个项目。 

  13)教育扶贫:精准落实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各阶段资助政策,逐步解决好贫困家庭未入学适龄残疾人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健全辍保学机制,精准落实好各阶段资助政策;抓好雨露计划、教育扶贫本科大学生资助实施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确保不漏一人。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整合工作程序 

  1.科学规划,分类储备。各乡镇、县直涉农部门依据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结合自身目标和工作任务,围绕支持重点,深入乡村实际,充分调研论证,尊重贫困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倾斜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编制好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扶贫指挥部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并做好储备项目前期对接工作。 

  2.统筹安排,分别下达。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根据项目储备情况,提出脱贫攻坚年度项目建设总计划,经统筹整合领导组批准后,向实施部门下达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3.积极实施,规范管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项目实施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项目公示制、项目监理制、政府采购管理制、跟踪监督检查制等,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竣工后,项目实施部门要积极组织竣工验收;县监委、财政局、扶贫办要做好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审计局要做好项目审计工作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4.集中支付,严格管理。统筹整合资金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河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河政发〔2016〕43号)的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实施进度提出申请办理支付,项目实施部门要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和要求,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工程核算,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安全。 

  (二)统筹整合工作机制 

  1.强化机构,加强领导。调整、充实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主管农业、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资金整合办公室。 

  2.创新机制,拓宽筹资。扶贫、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效益,拓宽贫困群众收入渠道。同时,要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分工负责,确保财政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3.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统筹整合领导组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统筹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和深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把守。定期召开统筹整合扶贫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加强督查、调度,加强重大项目通报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各涉农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5.绩效考核,奖优罚劣。项目实行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长负责制,各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积极参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监督。整合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县政府组织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乡镇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 

附件:
  1、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计划表(期中调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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