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市政府要闻 > 正文

首创成功!忻州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殊荣

 时间:2020-11-23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政府

  总有一个时刻,让人心潮澎湃、永远铭记;总有一种喜悦,让全城互相传递、欢呼沸腾。11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向代表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习近平走到代表们中间,同大家亲切交流并合影留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王沪宁参加会见并在表彰大会上讲话。丁薛祥参加会见,孙春兰参加会见并在大会上宣读表彰决定,黄坤明参加会见并主持大会。大会为受奖代表颁奖,受奖代表在大会上发言。 

  大会对荣获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进行表彰。在获评并受到表彰的133个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榜单中,忻州市、静乐县赫然在列。同时,岢岚县王家岔乡、忻府区秦城乡顿村、岢岚县宋家沟乡宋家沟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静乐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忻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河曲县人民检察院、繁峙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繁峙县繁城镇北城街村李香香家庭荣获全国文明家庭称号;忻州市高级中学荣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忻府区长征街道办事处和平东街社区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也受到表彰。市委书记郑连生、静乐县委书记王昕等赴京参加表彰大会,并领取全国文明城市牌匾。 

  此次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者共133个,其中,获评地级以上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者42个,获评直辖市城区全国文明城区称号者12个,获评县和县级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者79个。忻州市获评地级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静乐县获评县级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群众生活质量持续改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尤其是2018年以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启幕,全市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恪尽职守,竭尽全力,呕心沥血,久久为功,努力实现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全面打响文明创建荣誉战;广大市民积极投身,踊跃参与,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三年来,全市上下同心同德、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使城市环境面貌和市民精神风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年创建,一朝圆梦!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的成功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国家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市区四大产业板块南部晋西北生活体验区、中部杂粮产业融合示范区、北部温泉康养区、东部新兴产业集聚区的进一步优化,忻州城市发展不断取得重大突破,又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在这个新的起点上,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建设必将谱写更加壮丽的篇章。 

  据了解,由中央文明委评选命名的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一次,截至目前,共评选了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