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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时间:2021-12-07       大    中    小      来源:河曲县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部署要求,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特制定河曲县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一、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一)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适龄儿童数据库 

  在每年上半年,县教育局与公安、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掌握县域内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当年应入学人数,建立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数据库。 

  (二)加强数据比对,建立疑似失学辍学台账 

  每年下半年新生入学后,将学生入学信息与上半年建立的适龄儿童少年数据库进行比对,筛查未入学的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建立疑似失学辍学儿童信息台账,逐一核查情况,落实去向。尤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人口与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的信息重点筛查,健全控辍保学工作台账,为实施精准控辍提供保障。 

  (三)严格学籍管理,完善学籍管理机制 

  对于已入学的学生,加强常态化学籍管理,完善学籍系统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要做到人账相符,动态销号,对核实确认为现有台账以外的新增辍学学生,必须先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国学籍查询。其中,有本省学籍的,及时更改学生学籍状态;有外省学籍的,逐级上报核实。没有学籍记录的学生,通过“新增台账管理”功能录入学生信息。加强学籍系统控辍保学台账信息与扶贫、残联、民政等部门共享,确保各部门掌握的工作台账信息一致,并及时掌握异动信息,更新数据,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 

  (四)压实控辍责任,建立报辍制度 

  全面压实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责任,一经发现本校服务范围内有疑似失学辍学学生,要及时上报县教育局。边远乡镇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乡镇为重点监测区域,初中学校为重点监测学段,特殊群体学生和已转学但尚未办理学籍转接手续的学生为重点监测对象,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 

  (五)建立复学销号台账,落实依法劝返制度 

  认真研究分析学生失学辍学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各学校要把控制学生流失、辍学工作目标分解到班级和个人,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按时完成学生劝返工作, 

  并及时汇总上报,销号管理。 

  (六)完善督导制度,做好“回头看”工作 

  督导组到校通过核实数据、清点人数、查阅台账和班级点名册、师生访谈等途径,全面了解全县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每次专项督导后,应对本批次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要依规处理。 

  二、控辍保学帮扶机制 

  (一)完善工作举措,落实帮扶责任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中“义务教育有保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完善工作举措,建立问题清单,因地、因家、因人施策,逐一整改,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明确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问题静态清零,动态保障。 

  (二)未雨绸缪,重申家访制度  

  学校班主任发现有情绪不稳定和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时了解情况,做好家访工作(包括走访学生家庭、电话家访、请家长来校座谈),填写《家访记录》,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三)因人施策,建立结对帮扶制度 

  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手牵手”帮扶行动,通过“一对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学困生、贫困生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学困生、贫困生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引导结对学生树立“自信、乐观”的心态。帮扶党员干部和教师及早发现帮扶对象的思想动向,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帮扶党员干部和教师每月与学生家长至少沟通1次,每学期至少到学困生、贫困生家中走访1—2次,了解掌握学困生、贫困生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学习、生活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 

  (四)强化扶贫控辍,落实资助政策 

  一是建立健全贫困学生动态监测资助机制。各学校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控辍保学重点监测对象,重点扶持。要将留守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困家庭子女、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等适龄儿童少年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点监测人群,积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贫困学生资助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扶活动,实施精准控辍。二是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健全教育惠民资助体系,严防因家庭贫困导致学生辍学。 

  三、工作保障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控辍 

  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证明,报县教育局备案,申请延缓入学。对多次动员仍不返校的学生,各学校要依法向其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法定监护人在接到通知书后一周内仍不送学生复学的,学校要报告乡镇政府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采取相应制约措施。县教育局将联合公安、司法、人社等部门加大对《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检查执法力度,针对性地解决存在问题。 

  (二)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控辍 

  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即县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学生。各学校要明确控辍保学责任,并主动与乡镇政府(社区)、驻村干部、第一书记、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加强沟通联系,夯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一个都不能丢”。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控辍保学直接责任人,应劝返复学的,逐一进行教育安置。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家校共同控辍 

  一是利用宣传栏、微信、标语和广播等宣传工具进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的氛围。使家长改变“读书无用论”的错误观点,进一步认识让子女学习文化知识的重要性,明确不送子女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触犯刑律的违法行为。二是深入开展“走千家串万户”家访活动。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入村入户家访调研,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就读,建立并落实流失学生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及时将流失生名单、流失原因、家长、家庭地址及去向报告县局普教股,针对性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四)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以情感控辍 

  教师要严格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校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列为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教师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和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坚持面向全体,公平公正、关爱尊重每一位学生,善于发现和发挥学生的长处,挖掘潜能,防止简单粗暴对待学生,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严禁歧视或刻意劝退残障学生。教师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尤其是针对特殊学生群体,更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真诚走入学生内心,做他们的良师益友,以情暖心,以德施教,培养学习兴趣,帮助鼓励健康成长,努力消除厌学辍学苗头现象,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理想目标。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和劝退学生离校退学。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绩效考核控辍 

  “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校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将“控辍保学”效果与学校、学校领导、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业绩、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提拔任用等挂钩。对控辍保学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或执行不力,出现失学辍学或流失率超标的学校,上述责任人员评优评模晋级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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