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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12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政府

  2023年,山西省发布了第2号省总河长令,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同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河湖治理成效提档升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7个以上县(市、区)分别至少建成1条(个)幸福河湖(含水库),取得省级挂牌命名;2025年底,全市幸福河湖初具规模,以县域为单位,基本实现幸福河湖全覆盖;2030年,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好景象处处呈现。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底线思维,实现防洪保安全 

  实施河道堤防病险工程加固等工程项目开展乡村防洪设施建设修缮持续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善城镇和人口聚集区重点河段基础设施建设。 

  (二)强化用水管理,确保优质水资源 

  落实“四水四定”,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加强规模以上非农取水口在线监测严查违法取水行为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优化水源地布局。 

  (三)强化综合治理,构建宜居水环境 

  实施汾河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城镇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巩固设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控、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建设。 

  (四)强化河湖治理,实现健康水生态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推进沿河湖生态廊道建设修复与保障河湖生态系统完整健康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强化特色挖掘,弘扬先进水文化 

  宣传大禹等治水历史名人,弘扬新时期水利建设者的忠诚、奉献、担当精神挖掘、传承以黄河、汾河为代表的河湖历史文化大力推进水情教育基地、节水科普基地、水法治基地、河湖长制主题公园等水文化特色场馆和亲水乐水载体建设。 

  )强化融合共促,发展绿色水经济 

  强化市场化运作,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路径,以幸福河湖建设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型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创新“河湖+”“水利+”经济融合发展模式以水为媒,把沿岸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现代景点、美丽建筑等有机融合,推广河湖生态休闲旅游、康养度假,带动城市(镇)、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和区域群众就近致富。 

  (七)强化河湖监管,实现科学水管理 

  深化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河湖长+”协作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上下游、左右岸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引入第三方、设立公益岗、依托河湖管理单位等多种方式,建立稳定的日常巡(护)河队伍开展智慧河湖建设,推动实现河湖数字化监管。 

  三、保障措施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监督管理、加大资金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幸福河湖建设按照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相关文件: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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