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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曲县加强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1-24       大    中    小     

乡(镇)人民政府直各有关部门: 

  《河曲县加强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11 

  (此件公开发布) 

  河曲县加强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应用实施方案 

    

  为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帮助企业用活用好政策,促进市场主体安心发展、更好发展,根据《忻州市加强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应用实施方案》(忻政办发〔2022〕70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底,加强省统一建设的全省涉企政策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逐步推进县惠企政策上线、推送、兑现“一网通办”,实现有关县直部门试点应用。2023年底,实现全县各部门惠企政策“应上尽上”“应兑尽兑”,符合“免申即享”类惠企政策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县惠企政策一次申报、一个平台办理,快速兑现。 

  二、主要任务 

  )配合省建设好全省统一涉企政策服务平台 

  1.配合做好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配合省统一建设好、应用好省、市、县三级共享共用的全省涉企政策服务平台。通过平台中的政策管理、政策申报、政策审批等子系统,实现涉企政策发布、匹配、精准推送、申报、审批及兑现等“一站式”管理。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平台推广应用,做好本级平台业务管理及网络安全监管。(县行政审批局负责) 

  2.实现政策数据资源共享。依托省市县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整合各部门现有涉企政策业务数据,建立统一数据库,为涉企政策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全省统一数据标准完成数据归集,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推动企业信用、纳税、市场主体登记、社保等有关数据共享,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共享和交换,构建跨层级、跨部门一体化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工科商局、县民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完善“一企一档”功能。以企业市场主体法人库数据信息为基础,全面整理我县企业的数据信息。按地域、行业、规模、类型、经营、发展等因素,规范化、标签化梳理企业信息,完成企业信用、纳税、市场主体登记、社保情况等有关数据对接共享,建立数据开放共享机制。畅通惠企数据供应链,建立企业档案,逐步完善企业画像,打造企业空间,实现“一企一档”。(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工科商局、县民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行惠企政策清单式管理 

  4.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库。按照涉企政策服务平台有关技术标准及材料规范,梳理汇总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已出台惠企政策,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建立惠企政策数据库。各部门新发布的政策,符合公开条件的,政策发布单位应及时将各类惠企政策的制定依据、金额、发放标准、申领条件、主管单位、申领方式、有效期等内容梳理成目录清单,主动报送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主管单位,统一纳入政策库。(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工科商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 

  5.制定财政兑现惠企政策清单。对需要县级财政拨款兑现的惠企政策进行梳理核查,形成县级财政兑现惠企政策清单,统筹用于实现惠企政策兑现的资金,确定资金拨付计划。(县财政局负责) 

  6.编制惠企政策兑现指南。对需申报兑现的惠企政策,要依据惠企政策库,编制包含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截止日期、办理时限、兑付金额等要素的政策兑现指南,并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对“免申即享”类政策,公示政策兑现标准及结果,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完善政策咨询应答、办件辅导及诉求响应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政策兑现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发工科商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相关机制 

  7.建立健全政策匹配推送机制。“一企一档”功能为基础,将标准政策信息库中的各类政策与企业信息进行对比,精准匹配企业信息和政策信息,及时将可能符合的政策推送给对应企业,真正实现“政策找企业”,指导企业用足用活用好各项信息。(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工科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立健全政策事前、事中、事后评估的长效机制。积极畅通企业对政策的意见反馈渠道,建立“企业直通车”制度,推动和引导企业参与惠企政策制定、实施、调整各环节,提高政策惠企实效。运用平台数据对政策兑现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建立政策兑现监测体系,围绕政策受理、审批过程、办理时效、办理结果等维度开展政策兑现统计监测。(县行政审批局负责) 

  9.建立健全惠企政策服务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涉企政策服务平台服务窗口,发布政策兑现指南,在自助办件一体机上配置政策搜索引擎,指引企业使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对发布政策兑现过程中常见的高频咨询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作简洁明了的统一解答。加强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对接,做好政策咨询、投诉及受理服务,及时处置相关问题。(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工科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做好平台推广应用(2022年10月底)。全面推进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在我县的应用,应用好政策发布、政策推送、政策申报、项目审批、结果公示、政策兑付等功能。2022年10月底在省完成平台基础功能建设后,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 

  )设立线下综合服务窗口(2023年6月底前)。在政务大厅设立涉企政策服务平台服务窗口。2023年6月底前建成线下涉企政策服务平台服务窗口。 

  )涉企政策服务平台试运行(2022年12月底前)。按照“谁制定、谁梳理、谁解读、谁更新”的原则,全面梳理县级以上惠企政策“一张清单”,收集并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上发布惠企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按照省、市安排开展事项调研工作。 

  )推广应用(2023年6月底前)。收集各部门使用意见,配合市级进一步完善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应用,通过政策督查、政策评估等服务功能,及时掌握反馈对平台的意见建议。按照“成熟一批、开展一批”的方式,有序推动各部门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上进行政策文件发布、受理政策申报、落实政策兑现。2023年6月底前实现全县惠企政策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上公开办理。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定的时间做好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上线应用推广工作。要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置专人专岗,落实岗位责任,建立通报机制,确保平台应用顺利实施。 

  )科学统筹推进。涉企政策服务平台采用“全省统筹建设、省市县分级管理”的模式。在项目建设和试运行初期,尊重各部门同类系统建设的发展现状,预留系统接口,按统一规范标准先对现有系统进行信息数据共享对接,条件成熟后再推进系统的更换整合。对尚未开发或者原有系统需要更新换代的部门,原则上应直接上线应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不得再另行开发相关系统。 

  做好资金保障。涉企政策服务平台系统开发建设费用由省级承担,建成后提供各级各部门使用。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好平台推广实施工作,统筹现有经费渠道合理安排本区域日常运营及推广实施等费用。乡(镇)人民政府直各有关部门: 

  《河曲县加强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11 

  (此件公开发布) 

  河曲县加强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应用实施方案 

    

  为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帮助企业用活用好政策,促进市场主体安心发展、更好发展,根据《忻州市加强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应用实施方案》(忻政办发〔2022〕70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底,加强省统一建设的全省涉企政策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逐步推进县惠企政策上线、推送、兑现“一网通办”,实现有关县直部门试点应用。2023年底,实现全县各部门惠企政策“应上尽上”“应兑尽兑”,符合“免申即享”类惠企政策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县惠企政策一次申报、一个平台办理,快速兑现。 

  二、主要任务 

  )配合省建设好全省统一涉企政策服务平台 

  1.配合做好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配合省统一建设好、应用好省、市、县三级共享共用的全省涉企政策服务平台。通过平台中的政策管理、政策申报、政策审批等子系统,实现涉企政策发布、匹配、精准推送、申报、审批及兑现等“一站式”管理。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平台推广应用,做好本级平台业务管理及网络安全监管。(县行政审批局负责) 

  2.实现政策数据资源共享。依托省市县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整合各部门现有涉企政策业务数据,建立统一数据库,为涉企政策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全省统一数据标准完成数据归集,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推动企业信用、纳税、市场主体登记、社保等有关数据共享,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共享和交换,构建跨层级、跨部门一体化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工科商局、县民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完善“一企一档”功能。以企业市场主体法人库数据信息为基础,全面整理我县企业的数据信息。按地域、行业、规模、类型、经营、发展等因素,规范化、标签化梳理企业信息,完成企业信用、纳税、市场主体登记、社保情况等有关数据对接共享,建立数据开放共享机制。畅通惠企数据供应链,建立企业档案,逐步完善企业画像,打造企业空间,实现“一企一档”。(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工科商局、县民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行惠企政策清单式管理 

  4.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库。按照涉企政策服务平台有关技术标准及材料规范,梳理汇总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已出台惠企政策,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建立惠企政策数据库。各部门新发布的政策,符合公开条件的,政策发布单位应及时将各类惠企政策的制定依据、金额、发放标准、申领条件、主管单位、申领方式、有效期等内容梳理成目录清单,主动报送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主管单位,统一纳入政策库。(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工科商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 

  5.制定财政兑现惠企政策清单。对需要县级财政拨款兑现的惠企政策进行梳理核查,形成县级财政兑现惠企政策清单,统筹用于实现惠企政策兑现的资金,确定资金拨付计划。(县财政局负责) 

  6.编制惠企政策兑现指南。对需申报兑现的惠企政策,要依据惠企政策库,编制包含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截止日期、办理时限、兑付金额等要素的政策兑现指南,并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对“免申即享”类政策,公示政策兑现标准及结果,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完善政策咨询应答、办件辅导及诉求响应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政策兑现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发工科商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相关机制 

  7.建立健全政策匹配推送机制。“一企一档”功能为基础,将标准政策信息库中的各类政策与企业信息进行对比,精准匹配企业信息和政策信息,及时将可能符合的政策推送给对应企业,真正实现“政策找企业”,指导企业用足用活用好各项信息。(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工科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立健全政策事前、事中、事后评估的长效机制。积极畅通企业对政策的意见反馈渠道,建立“企业直通车”制度,推动和引导企业参与惠企政策制定、实施、调整各环节,提高政策惠企实效。运用平台数据对政策兑现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建立政策兑现监测体系,围绕政策受理、审批过程、办理时效、办理结果等维度开展政策兑现统计监测。(县行政审批局负责) 

  9.建立健全惠企政策服务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涉企政策服务平台服务窗口,发布政策兑现指南,在自助办件一体机上配置政策搜索引擎,指引企业使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对发布政策兑现过程中常见的高频咨询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作简洁明了的统一解答。加强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对接,做好政策咨询、投诉及受理服务,及时处置相关问题。(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工科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做好平台推广应用(2022年10月底)。全面推进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在我县的应用,应用好政策发布、政策推送、政策申报、项目审批、结果公示、政策兑付等功能。2022年10月底在省完成平台基础功能建设后,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 

  )设立线下综合服务窗口(2023年6月底前)。在政务大厅设立涉企政策服务平台服务窗口。2023年6月底前建成线下涉企政策服务平台服务窗口。 

  )涉企政策服务平台试运行(2022年12月底前)。按照“谁制定、谁梳理、谁解读、谁更新”的原则,全面梳理县级以上惠企政策“一张清单”,收集并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上发布惠企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按照省、市安排开展事项调研工作。 

  )推广应用(2023年6月底前)。收集各部门使用意见,配合市级进一步完善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应用,通过政策督查、政策评估等服务功能,及时掌握反馈对平台的意见建议。按照“成熟一批、开展一批”的方式,有序推动各部门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上进行政策文件发布、受理政策申报、落实政策兑现。2023年6月底前实现全县惠企政策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上公开办理。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定的时间做好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上线应用推广工作。要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置专人专岗,落实岗位责任,建立通报机制,确保平台应用顺利实施。 

  )科学统筹推进。涉企政策服务平台采用“全省统筹建设、省市县分级管理”的模式。在项目建设和试运行初期,尊重各部门同类系统建设的发展现状,预留系统接口,按统一规范标准先对现有系统进行信息数据共享对接,条件成熟后再推进系统的更换整合。对尚未开发或者原有系统需要更新换代的部门,原则上应直接上线应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不得再另行开发相关系统。 

  做好资金保障。涉企政策服务平台系统开发建设费用由省级承担,建成后提供各级各部门使用。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好平台推广实施工作,统筹现有经费渠道合理安排本区域日常运营及推广实施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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