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8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河曲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曲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
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动2022年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向深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扶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2部门《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国乡振发〔2021〕5号)和《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分类指导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晋农组发〔2021〕1号)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脱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以乡村振兴为契机,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打造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推进重点项目为抓手,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的,准确把握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涉农资金,逐步形成涉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如期完成过渡期内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三大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优先保障,同时要兼顾农业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成效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脱贫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坚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做到“因需而整,应整尽整”。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三、使用范围及安排
(一)整合资金范围及投向重点
我县整合的范围是中央、省、市、县财政安排的统筹整合范围内资金。重点是: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022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2022年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基金)、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县级统筹回退资金、以前年度扶贫资金结余资金等。
统筹资金集中投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其中主要投向产业发展、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项目、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并按调整后的项目资金用途确定新的管理部门。产业发展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支持脱贫村、脱贫户发展产业;乡村建设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农田水利、农村安全饮水等建设与维护;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通过实施生态建设项目,带动脱贫人口参与施工劳动来获取劳务报酬。通过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增加脱贫人口的政策性收入;通过生态公益护林岗位、天保护林岗位使脱贫人口得到稳定的工资性收入等涉及民生项目。各类资金整合后按照本使用方案内容由各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组织项目实施等。
(二)资金整合来源
按照资金整合要求,2022年计划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共计17503.1611万元,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继续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1.统筹中央财政资金6419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67万元,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23万元,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29万元。
2.统筹省级财政资金772.5万元,包括: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341万元,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基金)431.5万元。
3.统筹县级财政资金10311.6611万元,其中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20万元,统筹2021年度存量资金2028.26919万元,统筹2021年及以前年度统筹整合结余资金1321万元,统筹其他县级财政资金1142.39191万元。
(三)整合资金安排总体情况
我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共投入统筹整合资金17503.1611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类12228.032万元,占统筹资金的69.86%;就业项目类264.05万元,占统筹资金的1.51%;乡村建设行动类4771.0791万元,占统筹资金的27.26%;巩固三保障成果类180万元,占统筹资金的1.03%;项目管理费类60万元,占占统筹资金的0.34%。
四、整合资金项目内容及规模
2022年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巩固三保障成果等各类项目,重点实施123个项目,总投入21937.4711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7503.1611万元,其他渠道筹措资金4434.31万元。
(一)产业发展项目。2022年度总投资16162.342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2228.032万元,其他资金3934.31万元,共安排89个项目。具体如下:
1.示范引领全面完成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
(1)楼子营镇柏鹿泉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按照省、市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楼子营镇柏鹿泉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并通过市、省验收达标。
(2)土沟乡榆岭洼省级海红果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按照省、市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土沟乡榆岭洼省级海红果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并通过市、省验收达标。
2.突出发展“一乡一业”特色产业项目。通过实施45748.97亩富硒谷子种植项目、7234亩脱毒马铃薯繁育项目、3812.2亩红葱种植基地项目、6146.04亩海红果提质增效项目,实现“一乡一业”重点产业发展,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增强产业带动能力。
(二)就业项目。2022年度总投资264.05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264.05万元,共安排4个项目。
3.强化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项目。实施脱贫人口建档立卡、精准培训、考核评价、发放证书、安置就业“一条龙”推进,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建立务工就业大数据平台,摸清吃透脱贫劳动力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信息和技能培训需求。大力发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对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做到愿培尽培。实施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就业倍增计划,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帮扶车间、产业园区、城镇企业、创业带动、公益岗位等就业空间,全面落实援企稳岗、减税降费、就业奖补等优惠政策,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技能培训、点对点输送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全力完成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目标任务,实现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中有升。全年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要实现8300人目标(包括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1374人),其中省外务工就业不少于3340人(包括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就业500人)。要确保每1个有劳动力的易地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
(三)乡村建设行动项目。2022年度总投资5271.0791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4771.0791万元,其他资金500万元。共安排28个项目。其中:
4.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因地制宜推动休闲农业示范点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打造一批农旅融合发展的样板或试点。
5.推进农产品电商发展项目。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电商产品产业链供应链。
6.有序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组织编制县域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继续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基本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积极推进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
(1)基础设施方面目标:推进旧县等5个乡镇,32.7公里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工程,推进坪头等7个村163.公里农村公路双车道改造。
(2)农村饮水设施方面目标:实施一批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推进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和管网更新建设。完成智能水表安装任务。
(3)农村能源电网通讯网络方面目标: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农村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规划布局与建设。
(4)农村物流方面目标: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加快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项目。
7.持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农村教育方面目标: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主要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坚持“一县一策”稳妥推进乡村学校布局,多渠道增加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办好特殊教育。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
(2)农村医疗卫生方面目标:加快健康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落实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建立乡村医生收入和老年退养村医生活补助定期增长机制,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健全农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模式,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分类资助政策。
(3)农村文化方面目标: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和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完善乡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网络和服务运行机制,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标准化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加快农村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拓宽农村文化服务渠道,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4)农村社保方面目标: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巩固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多渠道探索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长效运行机制,实施乡镇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探索邻里互助养老模式。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络。
8.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1)农村垃圾处置方面目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自然村覆盖率达到92%以上。
(2)农村改厕方面目标:稳妥推进厕所革命,力争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逐步探索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市场化运营、全方位提升的改厕模式。年内完成户厕改造2100户任务。
(3)农村污水治理方面目标: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完成上级下达的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4)农村绿化方面目标:深入实施村庄绿化美化行动,持续深化“六乱整治”,建立完善村庄绿化长效机制,健全农村绿化林木、草地等设施管护机制,确保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5)村庄清洁方面目标: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深化“六乱整治”,建立完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确保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四)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2022年度总投资180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80万元,共安排1个项目。其中:
9.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深化常态化排查,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参保,落实好健康帮扶、慢性病诊疗等政策。加强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切实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成果。
(1)控辍保学方面目标:健全和完善控辍保学给予帮扶机制,特别是要加强对特困家庭、残疾儿童、在外就读生的跟踪监测。
(2)村医配备方面目标:巩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标建设成果,抓好合格村医配备,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从实际出发、从机制研究、从根本上解决。常住人口少的村可以2-3个村配备一名合格村医,既可以保障医疗服务,也可以保障村医收入。要常态化检点村医在岗和服务情况。
(3)医疗救助方面目标:做实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有效发挥医疗救助政策效果。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参保工作。
(4)住房安全方面目标:持续做到动态保障、静态清零。及时跟进鉴定、跟进危改、跟进补贴资金拨付。推广危改装配式的住房。
(5)饮水安全方面目标:推进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和管网老化更新建设,健全运维管护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特别注意解决季节性缺水的问题,建立健全管理维护运营的长效机制。针对没有水源的地方,就得使用水窖,必须达到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供水保障率等四项指标。农村供水工程要坚持建管并重,按规定聘用农村供水管水员,强化水质保障和水费收缴,提升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
(五)项目管理费。2022年度总投资60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60万元,共安排1个项目。
五、工作措施
(一)保障措施。为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坚实的落实保障,县财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股长为成员的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同时,要与各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加强工作沟通,紧密配合,切实让各项衔接工作措施落地生效。
(二)项目监管。主管部门要根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本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编制年度整合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好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整合资金。要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做好项目储备,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鼓励整合资金优先安排用于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的项目,凝聚支持合力。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
(三)绩效考核。项目实施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长负责制,各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积极参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监督。整合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考评“五表一报告”制度,县政府将组织扶贫、财政、发改、农业、交通、水利等涉农部门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乡镇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
(四)信息公开。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项目检查。各项目主管部门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资产移交及入账。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入账,并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