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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曲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年中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9-1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中心

河曲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年中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河曲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

年中调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精神,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聚集财力投入脱贫攻坚”的原则。《河曲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方案》(河政办发201920在实施过程中,因实际收到资金与省市财政下达资金数存在偏差、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项目预算与实际实施存在偏差等原因,对原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

一、统筹整合范围

按照“三统三不统”整合资金,“三统”即:统筹中央17项、省6类56项涉农资金和可用于整合的县级资金。“三不统”即:省市未注明可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补贴到个人的社保资金;救灾、应急等有特定财政目标的专项资金不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2019计划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共计23405.2392万元,现调整统筹整合20549.1226万元,减少2856.1166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中央财政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12708.2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6036.2万元,减少6672万元(减少原因是:计划统筹12708.2万元是年初参照去年统筹基数的计划数,6036.2万元是今年年中实际统筹数),调整变化具体情况为:

1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6135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3695万元,减少2440万元,减少原因是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实际下达3965万元

2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3300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528万元,减少2772万元,主要原因是资金实际到位数减少

3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100万元,现统筹100万元,无调整;

4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354.2万元,现统筹354.2万元,无调整;

5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2000万元,尚未到位,故减少2000万元;

6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100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638万元,增加538万元;

7)中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89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285万元,增加196万元;

8)中央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630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430万元,减少200万元;

9增加统筹整合国家旅游发展资金6万元;

2.省级财政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3947.0392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5308.5万元,增加1361.4608万元,调整变化具体情况为:

1省级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20万元,统筹20万元,无调整;

2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93.6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18万元,减少75.6万元

3省级交通扶贫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2521.4392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1714万元,减少807.4392万元;

4省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82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1082万元,增加1000万元

5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460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1953万元,增加1493万元

6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287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244.5万元,减少42.5万元;

7省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283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277万元,减少6万元;

8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200万元,尚未到位,故减少200万元;

3.原方案没有计划统筹整合市级涉农资金,2019年下达目录内市级涉农资金211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211万元,增加211万元,具体为:增加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1万元;

4.原方案计划统筹整合县级财政扶贫资金6750万元,现调整为统筹整合8993.4226万元,增加2243.4226万元。

三、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调整后的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规模20549.1226万元,对应调整具体实施项目,调整后的实施项目为大项543个项目。

(一)大力推进产业扶贫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资金7366.6335万元

大力推进产业扶贫项目2019年度总投资7452.5185万元。其中安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7366.6335万元,其他资金85.885万元,共安排433个项目。具体如下:

1.特色农牧业产业提质增效。通过产业发展20项政策的支持,强化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带动,做大做强有机旱作杂粮、富硒功能杂粮、健康规模养殖、脱毒马铃薯、设施农业、特色瓜菜6大特色产业。

2.光伏扶贫工程。完成集中式地面电站收益的划转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加快完成全国光伏扶贫信息检测中心的有关县级建设内容,将扶贫电站、设备数据全量接入,实时监测,精准管控。

(二)持续推进金融扶贫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资金1022.2万元。共安排3个项目。具体如下:

3.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应贷尽贷。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合规发放,加强信贷风险防范,严禁新的户贷企用、“借冒名贷款”问题、逾期贷款问题和非生产性支出贷款问题出现。

(三)强化社会保障兜底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资金378.8128万元,共安排5个项目。具体如下:

    4.政策兜底特困安置点项目。对低保、五保户,利用统筹资金新建4个安置点,集中安置。对贫困人口吃水给予补贴。

(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资金751.7625万元,共安排12个项目。具体如下:

    5.扎实抓好教育扶贫。精准落实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各阶段资助政策,解决好贫困家庭未入学适龄残疾人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健全辍保学机制,精准落实好各阶段资助政策;抓好雨露计划补贴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精准发放到位,不漏一人。

    6.精准抓好培训就业。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抓好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电商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强化创业式扶贫服务,带动创业就业。

(五)继续完善基础设施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资金8706.3163万元,共安排74个项目。具体如下:

7、实施通村路拓宽改造。在村村通硬化路的基础上,实施通村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具备条件的村,通村道路拓宽到4.5米以上。不具备条件的,增加错车位,方便村民出入和运输。

8.实施安全饮水提升。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打深井,改造输水能力、延伸供水管网、布设配水管网等工程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饮水不稳定、不安全问题。

9.抓好生态扶贫。在符合条件的村组织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一方面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另一方面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六)易地搬迁工作清零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资金2000万元,共安排1个项目。具体如下:

10.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基地建设。引进祥鼎祥、龙圣隆和纳英杰3个厂家的基础上,继续引进制衣、制鞋和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易地搬迁就业基地安置500人以上就业。    

(七)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共投入323.3975万元,共安排15个项目。具体如下:

11.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厕所综合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为重点,紧紧围绕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便利、村容村貌洁美、田园风光怡人的目标要求,采取点线面相结合,推进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形成连线连片、规模示范效应。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统筹整合工作程序

1.科学规划,分类储备。各乡镇、县直涉农部门依据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结合自身目标和工作任务,围绕支持重点,深入乡村实际,充分调研论证,尊重贫困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倾斜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编制好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扶贫指挥部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并做好储备项目前期对接工作。

2.统筹安排,分别下达。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根据项目储备情况,提出脱贫攻坚年度项目建设总计划,经统筹整合领导组批准后,向实施部门下达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3.积极实施,规范管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项目实施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项目公示制、项目监理制、政府采购管理制、跟踪监督检查制等,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竣工后,项目实施部门要积极组织竣工验收;县监委、财政局、扶贫办要做好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审计局要做好项目审计工作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4.集中支付,严格管理。统筹整合资金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河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河政发〔2016〕43号的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实施进度提出申请办理支付,项目实施部门要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和要求,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工程核算,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安全。

(二)统筹整合工作机制

1.强化机构,加强领导。调整、充实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主管农业、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资金整合办公室。

2.创新机制,拓宽筹资。扶贫、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效益,拓宽贫困群众收入渠道。同时,要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分工负责,确保财政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3.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统筹整合领导组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统筹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和深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把守。定期召开统筹整合扶贫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加强督查、调度,加强重大项目通报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4.公开公示,接受监督。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各涉农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5.绩效考核,奖优罚劣。项目实行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长负责制,各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积极参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监督。整合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县政府组织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乡镇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

 

附件:2019年度河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中调整计划

附件:
  1、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项目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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