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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05       大    中    小     

)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加强我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做好审查备案报送工作,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政法字〔2017〕11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报送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2017〕12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政府系统内部层级监督的有力措施,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和抓手。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忻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忻市发〔2017〕4号),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0号)和《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168号)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规范报送程序,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提交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备案。 

    二、严格把握规范性文件内容 

  规范性文件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行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与行政相对人权益密切相关。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依据《山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等规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内部审核工作。起草部门要对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进行论证,做到结构严谨、内容完备、形式规范、条理清楚、用词准确、文字简洁,符合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要求。规范性文件中禁止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各乡(镇)各部门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的通报、通知以及行政处理决定等文件,不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范围。 

  三、确保报送备案审查材料的完整及时 

  系统详实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材料,是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的基础。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报送备案审查资料及时、准确、完整。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报送备案,提交的材料包括: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一份、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二份、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二份,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与国家有关政策等文本,并同时报送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文本。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报送审查或者审核公函一份;规范性文件(草案)文本二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二份;制定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等文本;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纳情况;部门内设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审核情况;其他有关资料。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在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前,应当由部门内设法制机构进行审核,经部门相关会议讨论通过,由其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报送前置审查规范性文件的部门要根据工作程序和进度要求,合理把握,为审查机关预留审查时间。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清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备案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人民政府备案。县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两个以上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机关报送备案。实行垂直领导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重点加强对与“放管服”改革决策不一致,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搞地方保护或者行业保护,违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等内容的审查。规范性文件每两年要进行一次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并将清理结社会公布。 

  五、按要求公布 

  按照“谁使用,谁宣传;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方便群众查询。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布机制,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带来的好处。 

  

    附件:1.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模板) 

          2.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模板) 

  

  

                              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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