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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曲县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5-31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居民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河曲县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5  

     

  河曲县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71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于2017515日~6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社会危害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主动识别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氛围,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为全县创造良好的经济金融发展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方向突出重点今年我县的宣传主题为:打击非法集资,保障经济秩序,共建和谐河曲。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宣传主题,突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大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行业的宣传力度,重点对虚拟货币、消费返现、养老服务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予以重点提示;二是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群体进行重点宣传;三是将宣传教育重点放在县城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加强对公众金融知识的普及,提高其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二)拓宽渠道全面覆盖在加大电视、报刊、广播、手机短信、宣传展板、传单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加快推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建设,探索利用新型媒体阵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活动。要继续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村组、进家庭,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真正让社会公众了解非法集资的特点、手段、危害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真正让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主动抵制非法集资。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认真总结非法集资行为的惯用手法和翻新形式,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精神,采取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公益广告、歌舞、戏曲、微电影等多种形式,运用通俗、生动、亲切、易懂的群众语言,向社会公众阐明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进一步提高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加大风险警示教育,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  

  上下联动,多方配合。这次宣教活动由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组织领导,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处非办)牵头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在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的组织领导下,金融机构紧密配合,县、乡(镇)两级联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此次宣传月活动在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的组织领导下,实行县、乡(镇)分级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辖内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部署,制定宣传方案,具体组织落实,报告进展情况。  

  

  县金融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教育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联合开展宣传工作,协调县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提供宣传资料样本。  

  各成员单位负责协调所属领域内各机构参与宣传教育活动。  

  四、主要活动安排  

  此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从2017510开始,610日结束,为期1个月。  

  (一)在县主流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设立专版、专刊、在线访谈、系列报道等形式,通过案例讲解、以案说法、法律释疑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及其识别方法,县级宣传具体为:  

  1.《河曲报》:专版刊登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案例等。(由县处非办提供资料,宣传部负责刊登)  

  2.河曲电视台:在广播电台、电视节目黄金时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飞播宣传资料相关内容。要求每天不少于5次,原则上要求每晚黄金时段滚动播放不少于2次。(由县处非办提供资料,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负责播放)  

  3.河曲新闻网:在网站开辟《河曲县人民政府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所有宣传内容上挂专栏。(由县处非办提供资料,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上传)  

  (二)各乡(镇)、居民办在县城社区、主要街道、广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散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发放宣传手册、传单,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现场宣传。(各乡(镇)政府、居民办负责实施)  

  (三)电信河曲分公司、移动河曲分公司、联通河曲分公司:向广大市民、公众发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公益短信,要求覆盖全县手机用户。(县处非办提供内容,电信河曲分公司、移动河曲分公司、联通河曲分公司负责实施)  

  (四)城区、社区、街道、单位、出租、公交等电子屏幕和车载播放设备上发布防范打击集资宣传教育口号、公益广告片等。(县处非办提供内容,各乡(镇)政府、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五)各金融机构、投资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定于5月20日在各自营业网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采取张贴宣传广告,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宣传资料,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在营业场所悬挂或电子屏幕中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人民银行河曲县支行、县银监办负责银行业机构宣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类投资公司宣传,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由县处非办负责宣传)  

  (六)县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加强领域内法制宣传教育,剖析典型案例,警示犯罪风险,正面引导舆论,做好相关利益诉求人员的教育疏导、政策引导、矛盾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等司法部门、信访部门负责落实)  

  (七)继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村庄、进家庭活动,做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致党政机关干部的一封信”的制作发放工作针对“校园贷”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的情况,我县辖内学校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学生正确合法的理财观念和金融知识,远离“裸贷”等违法行为。(县处非办提供内容,各乡镇政府,教育主管、县内学校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一定要站在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从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高度重视并开展这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教活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到乡(镇)、乡(镇)到村层层落实责任。落实部门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牵头单位和具体联系人于525日前报县处非办(政府314房间)。  

  (三)把握导向注重效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这次宣教活动。在宣教活动中要牢牢把握舆论正向引导的主动权,努力扩大新闻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要突出宣教活动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以形式多样,灵活生动的方式,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公众自觉远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上下联动,加强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对辖区宣教工作的督促指导,切实提高宣教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将宣教活动安排落实到各级村委,同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上下联动。6月中旬,县处非领导组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在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附实证文字和影像材料)于618日前报送县处非办。(政府314房间)。  

  联系人:任姝怡   

  联系电话:1393502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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