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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河曲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河曲县2017年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脱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精神,根据上级2016年下达我县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实际规模,结合河曲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筹整合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脱贫退出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统筹整合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规划、精准整合的原则。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编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度项目计划,引导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统筹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精准施策、分类实施的原则。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人口,把贫困村、贫困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期盼的事项与重点涉农项目有机融合,区分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分类实施,按期脱贫,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精准投入。
(三)坚持明确分工、协调配合的原则。实行以规划引领项目,以项目引导整合,以整合带动实施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统筹整合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四)坚持积极稳妥、注重绩效的原则。按照政府统筹整合、部门具体实施、乡村密切配合的模式,积极稳妥推进,严格规范管理,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机制,高标准管理使用好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
三、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2017年我县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共计16907.8万元,其中:
(一)中央财政资金8687.99万元,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349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5000万元,中央林业改革资金174.41万元,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4.58万元。
(二)省级财政资金2153.94万元,包括:两山造林工程619万元,两网绿化225万元,两区增绿25万元,双保管护工程61.3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34.3万元,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17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77万元,就业资金100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68万元,支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169.34万元。
(三)结存结余资金6065.87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98.15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935.55万元,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95.57万元,中央林业改革资金550.31万元,中央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88.32万元,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283.22万元,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0.4万元,省级粮食高产创建工程70万元,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10万元,省级设施农业建设工程100万元,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以奖促治项目92万元,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2万元,省级两山造林工程691.5万元,省级两网绿化工程284.1万元,省级两区增绿1.5万元,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9.55万元,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2.9万元,省级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65万元,省级膜下滴灌工程248.9万元,省级对贫困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544.76万元,省级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165万元,省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87.8万元,省级城乡医疗补助7万元,省级就业资金685.18万元,省级支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7.16万元,市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奖代补项目70万元。
四、统筹整合资金投向
整合的涉农资金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予以安排,不留缺口,不得将统筹整合资金用于脱贫攻坚以外的支出。2017年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共实施扶贫项目285个,项目总投入17927.8万元,其中整合资金投入16907.8万元,其他渠道筹资1087.83万元:
(一)林业生态扶贫项目安排整合资金1104.71万元,通过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吸收贫困人口植树造林及实施重点乡村园林绿化、吕梁山生态脆弱区及黄土高原治理、通道及高速两侧荒山绿化,带动贫困人口335人增收。
(二)教育卫生扶贫项目安排整合资金726.116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338.716万元,维修13所中小学校舍;乡村医疗机构修缮装备项目174万元,新建村卫生室12所,维修改造20所,增配医疗设备、办公用品18所;“山西护工”培训项目17.1万元,计划完成57人的护工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及雨露计划196.3万元,对60名贫困大学生和479名贫困中职生进行补助及贫困人口507名的种植、养殖技能培训。
(三)发展生产脱贫项目安排整合资金15076.974万元,其中:
(1)光伏扶贫项目2370万元,利用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户用光伏项目948户4740千瓦,每户5千瓦补助扶贫资金2.5万元。
(2)畜牧养殖产业化项目280万元,建养殖场4个,养驴933头,带动602户贫困户增收。
(3)基础设施建设1645.267万元,其中:用于8个村基本农田建设365万元;用于农村硬化路“畅返不畅”项目1280.267万元,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为脱贫攻坚提供基础保障。
(4)引黄工程配套设施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5000万元,其中:用于引黄工程配套设施项目390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1100万元。原有5万亩水浇地可大幅降低浇地成本,基本实现全县农业人口人均1亩水浇地的目标。
(5)村容村貌整治项目550万元,实现贫困村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6)农牧业产业扶贫项目3725.3235万元,其中:新建8个贫困村马铃薯储藏窖项目285.0532万元,带动651户贫困户增收;用于平田整地项目1259.44万元,通过平田整地,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为顺利脱贫打下坚实的基础;用于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2180.6503万元,通过企业与贫困户形成“贫困户贷款+企业用款+保底分红”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壮大富硒功能杂粮、种薯繁育、养牛猪羊驴、农产品深加工等农业产业。
(7)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64.58万元,支持116户贫困户危房改造。
(8)金融扶贫项目1341.8035万元,其中;用于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822万元;用于支持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519.8035万元。带动3775户贫困增产增收。
五、统筹整合绩效目标
2017年河曲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16907.8万元,紧紧围绕全县当年78个贫困村退出、3232户7000人脱贫的目标任务,进而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高效益,重点关注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大力推进贫困村农业生产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以贫困村脱贫摘帽、以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终极目标,进而为我县2018年贫困县“摘帽”夯实基础。
六、统筹整合工作程序:
(一)科学规划,分类储备。各乡镇、涉农部门依据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结合自身目标和工作任务,围绕支持重点,深入乡村实际,充分调研论证,尊重贫困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倾斜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编制好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扶贫指挥部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并做好储备项目前期对接工作。
(二)统筹安排,分别下达。扶贫指挥部根据项目储备情况,提出脱贫攻坚年度项目建设总计划,经统筹整合领导组批准后,向实施部门下达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三)积极实施,规范管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项目实施部门要积极组织实施,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项目公示制、项目监理制、政府采购管理制、跟踪监督检查制等,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竣工后,项目实施部门要积极组织竣工验收;监察局、财政局、扶贫办要做好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审计局要做好项目审计工作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四)集中支付,严格管理。统筹整合资金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河曲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河政发[2016]43号)的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由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实施进度提出申请办理支付,项目实施部门要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和要求,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工程核算,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安全。
七、统筹整合工作机制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主管农业、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资金整合办公室。
(二)创新机制,拓宽筹资。扶贫、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效益,拓宽贫困群众收入渠道。同时,要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确保财政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统筹整合领导组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统筹整合工作顺利开展和深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把守。定期召开统筹整合扶贫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加强督查、调度,加强重大项目通报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公开公示,接受监督。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各涉农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绩效考核,奖优罚劣。项目实施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长负责制,各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积极参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监督。整合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县政府组织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乡镇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
附:河曲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