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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03-27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中心:

    现将《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17〕3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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