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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曲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6-12-29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现将《河曲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河曲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2日      

河曲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改善民生,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为构建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体育权益,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形成并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河曲特点的全民健身发展模式,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山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民健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治体,改革创新,确保基本,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充分认识全民健身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我县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建设活力河曲、富裕河曲、美丽河曲、开放河曲、幸福河曲、法治河曲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20年,我县乡镇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6.5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8万,全县人民身体更健康、精神更快乐、生活更充实,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清晰。  

    二、主要任务  

    (一)弘扬体育文化,普及健身知识,引导健康生活习惯。扶持体育文艺创作,鼓励推出体育影视、体育文学、体育戏剧等精品工程。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信息网络为平台,以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重点,以开展“体育三下乡”、“体育进社区”为切入点,以国民体质监测为手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大力宣传体育文化,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展示科学健身效果,引导树立爱运动、会健身、勤锻炼、重规则、做贡献、乐分享的生活理念,营造体育健身是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舆论氛围,使体育健身成为城乡居民必不可少的一种生活习惯。  

    (二)统筹场地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健身。有效扩大增量资源,制定各级全民健身场地建设规划,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类型的场地设施。实施全民建设“565工程”建设。县级“5个一”工程:建有一个标准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休闲基地)、一个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乡级“6个一”工程:建有一个健身组织网络(文体站、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一个全民健身活动广场(多功能活动室或多功能运动场)、一批晨(晚)练点、一支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一个特色体育项目、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站;村级“5个一”工程:建有一个健身组织网络(体育队伍、体育俱乐部)、一个适合农村(社区)特点的体育场地设施、一个传授体育技能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一个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一套体育活动和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  

    鼓励场地设施公建民营的建设运营方式,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的运动场地设施。在河曲县城各社区建设10分钟健身圈。合理利用各大小公园、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积极推进营地、步道、绿道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覆盖率超过70%,城乡街道、社区、乡镇室外健身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十三五”期间新建的移民小区体育场地设施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建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的健身设施。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成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城乡居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  

    (三)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全民健身的活力。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民间组织转变,推动其向社会化、法制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推动全民健身组织“3+x”模式建设,大力扶持和培养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并大力发展单项、行业或群众体育协会。优化、激活和发挥各类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的功能,激发市场活力,形成多元办赛的格局。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大力培育和扶持基层俱乐部等形式的体育社会组织,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各行政村(社区)普遍有体育健身组织或队伍,并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或文体活动点,形成依托现有健身场地开展健身活动的组织发展形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和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四)提升服务能力,丰富活动供给,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面向城乡、面向基层、保障基本、服务群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统筹推进城乡基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体育发展成果。因时因地因需开展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引导、服务、规范全民健身活动健康发展。发挥政府部门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强健体魄·阳光生活·活力河曲”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大力倡导全民参与。在各行各业开展工前(间)操活动。学校要大力开展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保证每位学生均能掌握1-2项体育健身项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要广泛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比赛。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加大幼儿、妇女、外来务工人员和社会矫正人员等人群的健身服务供给。扩大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步走、广场舞、门球等传统项目的健身人群。大力发展自行车、网球等具有时尚前沿和消费特征的运动项目。着力加大足球场地供给,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多形式的足球赛事。  

    (五)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开放发展。研究新形势下全民健身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养老、住房保障、规划、园林绿化等多项社会事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统筹建设集文化宣传、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元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满足群众多元需求。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全民健身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鼓励建设运动型伤病防治和康复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支持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加强对外交流,推动全民健身开放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加强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全民健身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政府做好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工作监督、协调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社会组织可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二)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评价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指导标准,并纳入到政府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中并增加权重。通过完善考评通报机制,不断强化政府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  

    (三)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务机制。借助移动信息化优势,创新全民健身工作管理和服务方式,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逐步建立专业、完备、全覆盖的全民健身在线服务平台,及时公开发布健身场馆、赛事、活动、项目、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指导员、健身志愿者情况等信息。分析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指导大众科学健身。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定期公布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情况,全民健身事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项指标数据达标情况,推动各级政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形成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消费补贴等方式,对全民健身宣传、政策研究、体育特色项目挖掘推广、健身科普知识培训、健身示范人物、健身领军人物、社会体育指导员、城乡基层(乡镇、行政村、社区)体育管理人员等进行奖励。以县为单位,政府主导、体育主管部门协调和落实,普及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试行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鼓励增加健身消费。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和完善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领导协调机制,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突出政府的主导职能,加强各部门合作,发挥各部门协同作用,增强健身服务能力。  

    (二)加大全民健身资金投入。要将全民健身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体育彩票公益金全部用于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和体育事业,加大全民健身的财政经费投入,引导社会力量自主捐赠全民健身事业,提供公益性的群众健身服务。  

    (三)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舆论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加强引导,营造氛围,通过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亮点、展示健身效果,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各类媒体开设体育健身、娱乐、消费等专题频道、专题板块,教授群众掌握科学健身方法和运动技能,引导群众养成体育健身、消费习惯,让群众乐享体育带来的快乐。  

    (四)实施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本实施计划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  

    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和绩效情况、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达标情况以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等实施效果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县人民政府及市体育主管部门报告。在2020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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