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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创建小杂粮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2-19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忻州市创建小杂粮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创建小杂粮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市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晋政发〔2018〕25号)精神,按照《山西省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运用现代农业的理念和标准化工作方法,以保障农产品安全、提升小杂粮品质和产量、打造地方品牌为目标,以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技术和管理方法为手段,达到产地环境无害化、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过程规范化、质量控制制度化、产品流通品牌化,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市场增值的良好效果。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市小杂粮生产标准体系。围绕品牌建设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突出品质特色的小杂粮产品标准;围绕提升品质和产量制定优质高产的生产技术标准;围绕规模化生产管理制定生产基地管理标准;围绕质量控制制定检验方法标准;围绕农产品安全建立和完善农药、肥料安全合理使用标准;围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制定小杂粮加工、包装、标志、贮运标准。形成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组成的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标准体系。 

  (二)建立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组,制定政策和措施,制定示范计划,确定示范项目,落实示范基地,布置示范任务,组建专业技术队伍和服务保障队伍,为标准化示范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相关部门要制定示范管理办法和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技术培训和指导示范基地的生产和管理,管控农产品安全和质量;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经济人,建立畅通的营销渠道;组织宣传报道,扩大示范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组织品牌申报,创建地方品牌;定期检查和总结评价标准化示范工作,按时上报示范总结材料。 

  (三)落实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每县(市、区)选择至少一种杂粮产业,建立一个有机旱作标准化种植基地和一个有机绿色产品加工基地。每个示范基地都要配备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按照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管理。种植、加工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通过深入研究科学、高效的种植、加工技术,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小杂粮质量水平具体示范项目见附表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基础创建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5月) 

  1、建立标准化示范联动机制,各县(市、区)成立领导组,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召开项目启动会,协调和组织标准化示范项目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搭建全市小杂粮生产标准体系框架。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资料,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信息资料,先进和成熟的生产技术和经验资料,为建立标准体系做好基础工作。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农委 

  3、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建立一支既懂生产技术又懂标准的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质监局 

  4、培育和建立示范基地,树立示范基地标识标牌,落实示范区域、示范品种,完成2019年度的示范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19年6月2020年12月) 

  1、建立小杂粮生产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小杂粮产品标准、种植技术标准、加工技术标准、示范基地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农产品安全标准和安全控制标准。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粮食局、市质监局 

  2、广泛组织宣贯和培训。编印宣传资料、明白卡,让广大基地示范户和管理人员熟悉标准和掌握标准的核心技术要求,标准培训人员应占示范户的80%以上。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质监局 

  3、建立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制。适时对基地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按标准对生产过程进行管控、记录,指导管控应覆盖全部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质监局 

  4、建立检验监测制度。对示范区的环境、生产投入品(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小杂粮产品及加工产品,适时进行抽查检验,保障小杂粮农产品安全。 

  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质监局 

  5、构建营销网络。培育电商、专业经济人、营销企业,打造小杂粮地方品牌,疏通营销渠道,开创市场份额。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粮食局 

  6、扩大示范区域面积,完成2020年度的示范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开展总结和自我评价,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方案,逐步改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月—2021年7月) 

  1、完善小杂粮生产标准体系,修订和补充必要的标准,并及时进行培训。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质监局 

  2、继续扩大示范生产的区域和规模,完成2021年的示范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补充和完善示范区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收集和汇总示范区的统计资料、影视资料、典型经验材料,整理编制示范区的项目总结材料,并提出验收申请,报市小杂粮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市建设领导组。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市小杂粮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市建设领导组组织对各示范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汇总整理全市创建小杂粮标准化示范市的总结材料,并申请省标准化主管部门验收。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标准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评选在全市小杂粮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报市政府表彰。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标准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忻州市小杂粮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市建设领导组,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范建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兰艇跃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宁云楼  市农委主任 

  闫中卿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 韩玲梅  市科技局局长 

  赵志伟  市财政局局长 

  郭元德  市水利局局长 

  徐国平  市环保局局长 

  邵文生  市工商局局长 

  王明福  市食药局局长 

  白亚军  市粮食局局长 

  段国华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姜俊青  市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闫中卿(兼),副主任:姜俊青(兼)。 

  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忻州市创建小杂粮标准化示范市的重要意义,并成立工作领导组,充分发挥职责,认真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鼓励政策和管理办法,从政策和资金上保障标准化项目的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的标准化示范机制。 

  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全面协调小杂粮标准化示范市创建工作,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积极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负责收集与提供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信息,发布我市农业地方标准,指导标准化示范园区的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小杂粮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生产、管理、技术指导,成立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组,配备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粮食部门负责小杂粮企业加工、贮藏、包装、运输的技术指导和政策鼓励。财政部门负责标准化示范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和管理使用办法的制定。食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小杂粮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管。科技部门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杂粮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建立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引进、推广农业标准化要求的新技术、新成果。 

  (二)认真创建示范区。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小杂粮优势,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申报小杂粮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区可由单一的小杂粮示范基地组成,也可由多个小杂粮示范基地组成,要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管控。落实各示范基地的承担单位、责任人,落实示范的区域面积,落实示范的具体任务。 

  (三)加强基地管理。各示范基地要建立组织管理体系,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在示范基地内坚持实行“六统一”:统一品种、统一肥料、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生产和管理规程、统一技术指导和管控、统一品牌经营。建好生产档案,做好过程控制记录,树好基地标识标牌。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示范区和各示范基地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采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现场会、技术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小杂粮标准化的意义、示范效果、典型事例、市场前景和标准的技术要点,增强示范户的标准化意识和示范兴趣,认真实施标准,按标准规范生产,同时吸引更多种植户采用标准进行生产,扩大标准化示范作用。 

  (五)抓好五个结合。创建小杂粮标准化示范区,要与当地生产实际相结合,要与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成果相结合,要与政府产业政策相结合,要与创建地方品牌相结合,要与市场营销相结合,形成标准引领、技术支撑、政策保障、品牌带动、市场推动的长效机制和良好局面,推动全市小杂粮产业化发展。 

  附件:1、忻州市小杂粮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种类 

  2、忻州市小杂粮有机旱作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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