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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04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以下简称“七进”活动)试点城市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营造气氛,全面推进,典型引路,共同提升”的工作思路,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敢于创新,建设了一批安全生产文化基础设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氛围,但是总体工作推进仍然比较迟缓,为进一步推进“七进”活动的顺利开展,发挥好试点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当前做好“七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活动开展,继续营造氛围。

  按照市政府印发的“七进”活动工作方案,结合《忻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指南》的具体要求,以六项宣传工作为抓手,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专栏、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二、做好任务自查,提高完成标准。

  对照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和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七进”活动的通知》(忻安办发〔2017〕72号)的具体要求,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创新开展自选动作,继续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典型评选工作,对未完成或未按时完成的市安委办将予以通报。

  三、加强信息报送,规范信息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七进”活动资料的归纳整理,将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制作成电子档案后报本级安委办,对活动开展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丰富报送内容,突出反映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

  忻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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