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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洪涛等免职的通知

 时间:2017-10-24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忻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王洪涛的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副院长职务;

赵宪科的忻州市老龄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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