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问题咨询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2-12-23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2-12-27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河曲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馈,现回复如下: 1、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只能每年在所属(或选定)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进行消费报销,门诊统筹今年还不能在县级医院使用,经鉴定为门诊慢性病的患者可以在选定的县级医院报销检查检验或购药费用,限制类的门诊慢性病每月每年是有限额的,非限制类门诊慢性病没有限制,可以按比例报销;2、经鉴定为高血压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血液透析这5种门诊慢性病的患者在经办机构备案后可以实行异地直补,其余情况不可以;3、鉴定为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的患者,每年年初可以自由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在该机构针对自己慢性病病情的检查、检验、购药费用可以报销,其余医疗机构的不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