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设立障碍物,影响出行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0-07-29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0-08-04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河曲县交通运输局反馈,现回复如下: 坪泉村二化路为乡道Y042, 在0+150m处设有一座标准的跨路龙门架,同时下面安设了三条标准的钢质减速带(高度在4-6cm内),设计修建均符合国家标准。且此段路纵坡在5-6%之间,雨天不可能出现积水现象,不会因积水而发生安全事故。但若拆除此减速带,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存在安全隐患,故不能拆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欢迎批评与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