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家耕地,被村委私自占用。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4-10-27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4-11-04 |
回复内容 |
根据楼子营镇人民政府反馈,现回复如下: 楼子营镇党委、政府组织专人及时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市民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市民所反映村集体占用的土地为市民往年自行开荒的村集体未利用(闲置)土地,从未进行过土地确权登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且经现场核实,该土地未发现有耕种痕迹,不存在破坏农作物的行为,村委会修建的堤坝是沿土地边界建设,如果将来想进行耕种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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