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问题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3-05-12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3-05-17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交警大队的反馈,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车辆停放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及行人通行。结合创建文明县城和群众出行要求,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黄河大街、益民北路畅通有序,我县取消黄河大街、益民北路道路两侧停车位。 二、关于车辆停放的问题,现交警大队在取消益民北路道路两侧停车位的同时,已在益民北路海大口腔对面设置24个临时停车位、在长城大街路侧非机动车道设置300余个临时停车位、在同德商城外设置6个临时停车位,已保障群众日常停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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