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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房协向会员单位和物业企业发布通知提出 认真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时间:2024-03-06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

  为深刻汲取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2月23日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件事故教训,2月27日,省房协向各房企会员单位、物业企业发布《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有效提高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安全性,减少相关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房企会员单位和物业企业要设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划分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确保有足够空间供车辆停放。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同住宅楼、易燃物和通道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应设置有明显的标识。同时,要提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配置适量的充电桩,以满足业主和租户的充电需求。充电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鼓励居民使用原装充电器,并避免过度充电。 

  加强安全宣传与教育。采用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品、推送微信等形式,在小区宣传栏、广告栏、社区活动场所等,向业主和租户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和充电的重要性,普及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提高安全意识。 

  制定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我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有关条款,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规定,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严格禁止在楼道、楼梯间等楼内公共区域停放和充电,严禁飞线充电、私拉电线等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劝阻和处理,并及时报告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社区。 

  加强巡查与监督。物业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集中停放区域和充电设施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同时,鼓励业主和租户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小区安全。 

  制定应急预案。制定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定期组织小区居民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省房协要求,各房企会员单位要结合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有效降低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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